謝太傅語王右軍曰:“中年傷於哀樂,與親友別,輒作數日惡。”王曰:“年在桑榆,自然至此,正賴絲竹陶寫。恒恐兒輩覺,損欣樂之趣。”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未至發所,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車往治之。主簿曰:“賊大,宜先按討。”仲弓曰:“盜殺財主,何如骨肉相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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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刺史楊淮二子喬與髦,俱總角為成器。淮與裴頠、樂廣友善,遣見之。頠性弘方,愛喬之有高韻,謂淮曰:“喬當及卿,髦小減也。”廣性清淳,愛髦之有神檢,謂淮曰:“喬自及卿,然髦尤精出。”淮笑曰:“我二兒之優劣,乃裴、樂之優劣。”論者評之:以為喬雖高韻,而檢不匝;樂言為得。然並為後出之俊。
卫人以龟为有知也。陈子车死于卫,其妻与其家大夫谋以殉葬,定,而后陈子亢至,以告曰:“夫子疾,莫养于下,请以殉葬。”子亢曰:“以殉葬,非礼也;虽然,则彼疾当养者,孰若妻与宰?得已,则吾欲已;不得已,则吾欲以二子者之为之也。”于是弗果用。
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黄帝,其神后土。其虫裸,其音宫,律中黄钟之宫。其数五。其味甘,其臭香。其祠中溜,祭先心。天子居大庙大室,乘大路,驾黄骝,载黄旗,衣黄衣,服黄玉,食稷与牛,其器圜以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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