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在不愿再与这人打照面了,干脆偷偷躲在后面,等金垠和他的助理走了之后才过去取行李。
幸好,这回总算没碰面了。
不对,他记得昨天父亲的葬礼上,刚刚抵达的金垠对姜聆说的是,他翌日会飞去耶城,但实际上他似乎一直呆在洛城。
算了,懒得管那人的事了。
他决定先把行李拖回家,再好好洗漱一番,睡个好觉,明天再去看赵河瑟。
不过,他不想和金垠打照面,方才在机场大厅确实没遇到。但深更半夜没有地铁,他只能打车,刚站到路旁,便听到身侧一个极为昂扬又吊儿郎当的声音响起。
“哟,老金,本少爷大半夜来亲自接你,你开心不?”
舒臾下意识转头,身后那辆车的驾驶座上只系着两粒纽扣的家伙,那分明是金垠的死党封沉,也就是先前给陈末檐打电话的那位。
舒臾不由分说地想立即钻进已经停下来的出租车里,但下一刻,那眼尖的花花公子封沉一瞥头,很快看见了他,大声道:“诶,舒臾?你们两一起来的?复合了?”
听到“舒臾”的名字时,原本正与助理道别的金垠忽然转头,刹那间,舒臾又与他四目对视了。
他那一刻郁闷得恨不得挖掉自己的眼睛。
他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尴尬地朝金垠挥了下手:“你好,好久不见。”
金垠似乎错愕了下,唇角微微翘起:“我们下午才见过面。”
舒臾已经懒得去跟他说什么了,只想赶紧把行李箱塞进出租车的后备箱然后一走了之。但或许他现在心情正烦躁,行李箱不知怎地又被地下的什么东西咯住了,他手忙脚乱地竟一时半会没搬动。
那二人正在一旁旁观,封沉更是朝他吹了个口哨:“哟,老金,你这会儿不怜香惜玉啦?”
“闭嘴。”
金垠面无表情地拉开封沉的副驾坐进去:“开你的车。”
“诶,不顺路送他?”
封沉开口道。
金垠冷哼了声:“人家有男朋友了。”
封沉哦了声,又道:“你看,我作为哥儿们我都老大远来接你,他男朋友不接?”
金垠:“走不走?”
封沉:“。”
两辆车一前一后地开出去,很快就沿着相反的方向飞驰。
舒臾躺在座椅上,为避免晕车,他让司机打开了车窗。晚风吹在他脸上,他真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学学风水学或者紫微斗数之类的东西了。
真是太玄了,五年期间,他一次都没有碰到金垠。
但就这两天,二人三番五次都不期而遇。若不是他很肯定现在的金垠很讨厌他,他大概会以为对方是故意寻契机偶遇他的。
先前,金垠说出那句“人家有男朋友了”后,舒臾稍微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反应过来,应该是他先前当着金垠的面朝电话里的薛濒喊老公导致的。
出租车在离他的出租房还有段距离的地方停下了,车开不过去了,舒臾拖着行李在深更半夜独自往前走。
走到一个小巷子时,他总感觉身后有影子一晃,余光瞥过,又没有。他立即快速进了电梯,按了楼层号。
他住在一栋旧小区的六楼,到家门口的时候,快速扫过,见周围没什么蹊跷后才将钥匙插进去。
刚一扭,电梯口一个黑影闪过,他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总觉得有人在跟踪他。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又很快放下心来。他快速进屋,反锁门,疑心大概是深夜睡眠不足产生错觉了。
一进屋,小花便“嗷”地一声扑上来。
它是一只体型快要半个成人大的金毛犬,舒臾一进屋,它便跳起来将他扑倒在了沙发上,吱哇乱叫地舔他的手和脸,直到舒臾被它压得有些气闷了。
“好啦,好啦,放开我。小花,听话!这几天没饿坏吧?”
舒臾抱住小花的脑袋,和它亲密贴了好一会儿,想起方才金垠那张面无表情的脸,闷闷道:“这几天我一直碰到金垠了,那家伙现在傲慢得不得了,我甚至没法想象我曾经与他很亲密过。”
小花歪着头,很乖巧地舔了舔他的脸。
舒臾若有所思地捏了捏它的耳朵,朝它发出命令:“喂,下次看到那个人渣,给我冲上去咬他,往死里咬!”
“把他全身的骨肉都咬碎,把他的血液和脑浆都吮吸尽,他这种浑身铜臭的资本家的血肉最香了,一定管够你好几天的狗粮,听到没!”
小花连连汪汪了好几声,又是点头,舒臾这才作罢。他与它嬉闹了好一会儿,暂且将电梯口的黑影忘到一边了。
他去浴室洗漱,耳边公放着love· pistols的另一首歌《 love ·pistols》,中文意思是《爱·手/枪》。
和《彷徨的恋歌》不同,这首歌的旋律很激越高亢、先锋热烈,充满撕扯感,歌词字字句句皆是贪欢享爱的甘之如饴与情非得已。
中间一声子弹划过耳廓的“鸣枪”声很逼真,穿透胸膛的枪响尖锐而凌厉,低沉而性感的念白是枪响过后的余烬,从高亢处回落到平缓时又缱绻温柔得像一场难解的迷梦。
“胸腔沙漠未生玫瑰香,
纵意贪欢一场艳佚旧梦长,
……
醉时戚戚惘惘,醒时唇吻棺椁风月故人春潮踏浪,
来,芸芸众生看他癫狂……”
刚洗完澡,姜聆就来了电话,她劈头就问:“你跟金老板到底怎么认识的?”
舒臾顿了下,立即回她:“跟他不认识。”
“少装蒜了!你们在走廊上聊了那么久,看起来像不认识吗?”
“金老板和我们工作室以前有合作,他对雕刻很感兴趣,向我咨询。”
舒臾略微思忖了下,撒了谎。
“放屁!金老板最不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品了!你们聊艺术能聊到他壁咚你??”
“学金融怎么就不能喜欢艺术了?还是你觉得他这种资本家脑袋空空,满脑子只有钱和生意,不配喜欢艺术?”
舒臾用毛巾擦了擦头发,语气也有些冷。
“……你怎么知道他是学金融的??”
舒臾:“……”
他暗叹自己失误,只好又圆道:“连客户的基本状况都不了解,我们还拉什么单子?”
那边明显不买账:“哥,你别装了!你工作室都快倒闭了,现在哪有什么项目,我找人问过了,金老板是你大学时候的男朋友。”
舒臾没想到她消息如此灵通,再撒谎就显得很茶了,只好回她:“哦,那都是八百年的事了。他找我,不过是仗着现在的身份好对落魄的前任耀武扬威罢了。你跟了他那么久还不知道他性格?”
那边停了会儿,发过来一段态度恶劣的语音。
“哥,我不管你现在对他什么想法,你们是绝对不可能了。人要有自知之明,他现在身价都几百亿了,你们根本不是一路人,压根不可能复合!”
“……这句话也原封不动地还给你。别忘了,情侣之间是不可能这么谨小慎微地称对方为‘金老板’的,你们其实是合约情侣吧?”
“你——你怎么知道?”
姜聆脑子显然不太好用,直接承认了。
舒臾轻笑了声,继续道:“再说,金先生的真爱是一个在国外定居的学姐,叫夏樰,你难道不知道吗?”
一想起姜聆在葬礼上的咄咄逼人,舒臾毫不客气地说。
那边似乎生气了,直接挂了电话。
舒臾叹了口气,父亲一直很爱姜聆,她也不缺爱,现在却表现得对金垠这么患得患失,将来肯定会吃大苦头,毕竟真情实感爱那样的人注定会受伤。
每次聊天,他们都以吵架结束,看来,他实在和这个妹妹无缘分,索性将她号码拉黑,不再联系。
他躺在床上,想起方才提及金垠与艺术的事,其实那男人和姜聆以为的根本不一样,他从很早以前起就会看些连舒臾都会很吃惊的书。
譬如,在交往之前,舒臾曾经撞见金垠在图书馆里看了一下午赫尔曼·黑塞的《精神与爱欲》。
大学时的金垠留着一头金发,戴着单边耳链,因为皮肤很白的缘故,擅长cos的同学总说他长得像是二次元走出来的,个高腿长,五官立体,随便一个造型都很洋气。
金垠在学校里很活跃,经常参加社团活动,经常请客,无论男女,他的篮球和游戏也打得很好,还擅长高尔夫和滑板。
舒臾几乎没见过他有不擅长的体育活动,即便最开始不熟悉,立马一学就会。
以他对有钱人的刻板印象,金垠想必和那些富二代一样,沉沦于跑车、手表和各种纸醉金迷的生活,洒钞票、泡洋妞、晒各种天价跑车,那才是他的人设……
直到,舒臾有回在图书馆碰到他。
那高大的男孩穿着一身纯黑色的潮牌卫衣,兜帽拢在头上,耳边露出了一簇金发,但他手上拿着的居然是一摞赫尔曼·黑塞的书。
有《精神与爱欲》、《德米安》、《荒原狼》、《在轮下》等等。
舒臾当时与他还不熟,只知道他在学校很有名,很惊讶地看着他,又在书的封面上扫了几眼,很疑心他看错了,认定那可能只是伪装的书皮。
但金垠竟然直接叫出了他的名字:“舒臾?”
舒臾有些奇怪,但并没有多问,目光还是落在那摞书上。只因他前晚刚看完那本《精神与爱欲》,是第三次看完。
见那少年主动打招呼,他便也回了话,声音很轻:“给朋友借的?”
金垠挑眉:“怎么,难道我不像该看这类书的人?”
舒臾一时失语,心中有些懊恼,但真正的想法的确是,他确实不像会看这类书的人。但他还是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是因为我昨晚也刚看过。”
金垠的眼睛瞬间亮了:“你也喜欢?”
舒臾点点头,随口念了一句台词:“你生得如此英俊,看上去如此开朗,可你的眼底深处却没有快乐,只有纯粹的悲伤,仿佛这双眼睛明白幸福并不存在,一切美妙可爱之物都不会与我们长久作伴……”
金垠一愣,片刻后,他歪了歪脑袋:“是骑士的大女儿莉迪亚的台词吧?”
他随手一翻,很快就翻到了那一页,念道:“那时候,她爱着歌尔德蒙却注定不会跟他一起流浪,而歌尔德蒙也不会为她在庄园留下来。他们都明白,所有的爱恋都如此短暂易逝,顷刻餍足,顷刻熄灭。”
轮到他略有些诧异地看着金垠了。
他承认,那一刻,他对金垠的印象有些许改观,只有一点点,他和他男模般的外貌稍微有点不一样。
…………
伴着回忆渐渐入睡的时候,舒臾没注意到,门外一个黑影在他的门口逗留了片刻,还用记号笔轻轻画了一个标记。
他被人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