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婊子,装什么,你不就喜欢老子对你粗暴吗……”
二楼的卧室门从里面猛地关上,发出“砰”一声响,台阶上,细高跟鞋、半透明蕾丝胸罩、男人的衬衣、领带……散落一地。
被翻红浪,一室旖旎。
好半天,云雨方收,盛向明躺在床上,眼睛半眯,已经有了睡意。
小桃红趴在他胸口,用光裸的身体蹭了蹭他,撒娇道,“向明哥,人家看中了白鸟商店的一条流苏裙,给人家买嘛。”
盛向明有些不快地皱起眉,“上周不是刚买了旗袍,怎么又要买?”
小桃红凑近他,舔一下他的嘴角,哄道,“最近姐妹们流行穿流苏裙,我的好姐妹粉艳红可是买了两套呢,一套金色、一套红色,人家也想要嘛,要是别的姐妹都有,单我没有,那就太没面子了,连你也跟着没脸,姐妹们可都知道,我现在是你的人。”
说了这么多,回应她的只有盛向明的轻微鼾声,小桃红生气了,涂着红色蔻丹的手拧一下他脸颊,盛向明“哎呦”着睁开眼,捂着脸道“怎么了这是?”
“哼,说好给人家买鸽子蛋的,到现在连个影都没有!”
“亏我还对姐妹们说遇上你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是她们没有的缘分,你倒好,就想让我跟你吃糠咽菜是不是?”
一扭身,留给他一截雪白滑腻的背。
盛向明立刻凑过来,手指在她背上贪婪地流连,嘴里哄着,“哎呀,别生气嘛,我的心肝,最近出版社周转不开,手头有点紧,等过两天版税到了,就给你买。”
小桃红回过身来,满含期待地看着他,“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桃红开心起来,抬起纤纤玉指,抚过他肿胀未消的眉梢,关心地问,“还疼吗?”
盛向明疼得咧了咧嘴,却逞强道,“这点伤不算什么!不过,我不会放过伍冲霄那个垃圾,居然敢对我动手!我一定要让他好看!”
小桃红抚摸着他的胸口,露出一丝担忧,“那可是首富伍家的大少爷,你怎么好和他斗,不如避其锋芒……”
“切,你一个女人懂什么?!别看他是伍家的老大,可是伍老爷子嫌他不成器,根本不重用他,要不然,为什么伍家二少爷和三少爷都在安排在银号做事,只这个伍冲霄,什么职位也没有,天天游手好闲、拈花惹草。”
“哼,巡捕房不管,我盛向明自有别的办法!总之,俞浅墨这棵摇钱树,我绝不会让给别人!”
盛向明的眼睛眯起来,射出毒蛇一样的眸光。
凌晨五点,盛向明接到家里的电话,说是母亲朱素兰起夜时,不小心滑了一跤,摔折了腿,下人们要送医院,她怎么也不依,一定要儿子回来陪着去。
盛向明没办法,只能睡眼惺忪地套上衣服,出门打车。
他的车送去清洗,昨天是打车来的软红馆。
小桃红送他到楼下,在门口和他亲吻、道别。
在熹微的晨光中,她的面孔不复昨夜的艳光四射,反而透出几许疲色,那看似洁白细腻的皮肤,仔细端详之下,也有一丝晦暗,像是陈旧的白墙皮,靠着一层又一层的厚粉,维持完美姿态,可是香粉易落,露出不那么完美的底色来。
这个时候,盛向明忽然想起俞浅墨,想起她那清透白皙的脸孔,和粉色的嘴唇。
仅就皮肤来说,小桃红还是比不上她。
可她实在不解风情,美得像一只人偶,却不懂得取悦男人,服侍男人,以及用身体回应男人的需求。
小桃红就不同了,她懂得穿紧身、性感,能最大程度凸显女性身段的衣服,弯腰和他说话时,饱满的胸脯若有似无地蹭过他的手背,尤其是那双魅惑又渴望的眼神,像两只小勾子,直勾得他心痒难耐,恨不能死在她身上。
想着想着,他甚至无奈地叹了口气。
果然,这世上的女子难求至臻至美。俞浅墨就该乖乖待在家里,做一个不用他费心的洋娃娃,而小桃红才是他夜夜销魂的对象。
正想着,身后突然传来橡胶轮胎摩擦地面的刺耳声音,接着,雪白的车灯刺破晨雾,直直地射过来。
他一惊,正想跳开,已经晚了!
一辆黑色老爷车直冲过来,眼看就要撞到他身上,最后却轰鸣着停在离他半步之遥的地方。
黑得锃亮的巨大车身,再往前一点点,就要把他撞飞。
冷汗顺着他的脑门爬下来,盛向明哆嗦着掏出手帕,擦着鬓边的汗,“他……他妈的……”
他想把车里的人臭骂一顿,可是因为太过后怕,吐出来的竟是些不连贯的只言片语。
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让他痛恨的脸。
伍冲霄的脸。
“哎呀,这不是盛社长吗?怎么这么不小心呢?走路要看路的。”
他的语气透着关心,脸上的笑却透出得意和张狂。
盛向明嗫嚅着,说不出话来,脸色却更白了。
伍冲霄又补一句,“我说盛社长,我好心劝你一句,早点把离婚协议书签了,你我都方便。否则,下次你再不看路,有没有这么幸运,可就难说了。”
这是明晃晃的威胁。
盛向明自认有身份优势,把心一横,冲到他车窗前,说道“伍少爷,你觉得捡到宝了,可是那俞浅墨也只有脸蛋好看而已,她可完全不懂得怎么伺候男人,也根本不懂煮饭、管家这些事!”
伍冲霄嗤之以鼻,“盛社长真会说笑,要打理家宅,我有管家;要洗衣煮饭,我有仆从;要经商管理,我有杜三信。为什么要让她做这些?”
“我的女人,当然是要来享福的!”
说完,发动引擎,擦着他的腿边驶过,扬长而去。
清晨的街道空荡荡的,徒留盛向明一个人呆立在那里,空气中弥漫着将散未散的雾气,遮住了他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