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娘,任何王朝,有军权的将军都是烫手山芋,我没有看不起朱兆和。他很好,我也喜欢。从嫁进伯府那日起,我便想着和他好生过日子。”
朱兆和闻言一喜,亲耳听到说喜欢,他嘴角压不住往上翘起,将头拧回来,看着他爹,犹如战胜的公鸡,眼底的得意,看得朱正昀又想脱鞋揍人了。
花姨娘笑语打圆场,“京墨嫁来伯府后,院子里热闹了许多,若萱也活泼了很多,性子都讨喜了。”
朱若萱不似往日腼腆羞涩,大大方方展颜一笑,身上多了些洒脱,“嫂嫂潇洒,我,我喜欢。”
陈姨娘:“这门亲结的好,若锦喜不喜欢嫂嫂?”
朱若锦端着自己专属的小兔子碗,一直在乖乖吃饭,听到叫她,立即道:“喜欢嫂嫂,嫂嫂帮若锦送小鸟回家,还带若锦骑马,还教若锦打拳,若锦最喜欢嫂嫂!”
朱若锦很喜欢沈京墨,从她吃饭一定要坐在人身旁就能看出来。
她一边是自己娘,一边是沈京墨。
两人会给她夹菜,会给她盛汤,她只要乖乖吃饭,就会被夸。
陈姨娘用手绢捂脸叹气,“哎,闺女,再也不是我一个人的闺女了。”
朱若锦不懂,“娘,你哭哭,怎么没有水珠从眼里掉出来,若锦一哭,脸上好多水。”
她边说,还拿手指戳脸确认。
孩童般的举动,惹得众人乐出声来。
气氛一下活络起来,没了一开始的严肃。
泠鸢得知要组织比武小队,若是比试赢了,她们可以参军,激动得一宿没睡。
一大早等在院子里,一心想着赶紧去招人。
沈京墨如往常起床,打开门,见泠鸢在院子里坐着,面前是她的一排武器架子。
身上有寒气,眼神却非常清明。
“你起了大早,还是一宿未睡?”若不是朱兆和昨晚一直缠着,她想必也是睡不着的。
回首看了看房间的方向,朱兆和想来累狠了,还在呼呼大睡。
“小姐!”
泠鸢激动大叫,又不好意思地紧急收声,抓住沈京墨的手臂,止不住在原地蹦跳,“小姐,真的吗?我们赢了,就可以参军了?”
“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
沈京墨比她冷静很多,也不想泼她冷水。
但事实上,这事十分艰难。
她回握住泠鸢的双臂,“泠鸢,此事艰难,我们一起,不论结果如何,至少,我们争取过。”
泠鸢从桌子上提起一面锣,“小姐,你在招兵处等着收人,五个人而已,京城这么多人,我不信还凑不齐五个。一会儿,我去城中到处吆喝,凭我三寸不烂之舌地鼓舞,不信没有人来。”
沈京墨:“比试非小事,除非内心真正决定不动摇,否则,并无助益。我们只需在四处城门与城中告示处贴满告示,告知众人有这个事,不必太过于张扬,否则,定会有更多阻拦。况且,是否愿意来,不能仅靠她人鼓动,而是真心接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决定,而是决定人一生的决定,我们不能将自己的希望强加到旁人的身上。”
“小姐!参军有什么不好!可以有建功立业的机会,还有银钱拿,不比在家里洗衣做饭强吗?为什么不愿意。”
“这是你我的想法。”
“这想法很对啊。在家里待着,什么也没有。上阵杀敌,驻边防卫,每月有津贴,运气好还有功勋封赏,这多好的事儿。”
“参军,意味着时时面临死亡,不是任何人都有这样的勇气。我们在边关长大,那些驻守的士兵,有多少想要逃跑,征兵时,又有多少人自残逃兵役。”
沈京墨看了看天色,二人相携着往外走,她接着道:“这一次,不只是决定是否参军那么简单。若是仅决定参军,头脑发热,也是可能的。这次是与男人比试。”
“这有何难!那些新兵,我们三两下就能解决掉。再有一个人,我们就赢了!”
泠鸢越想越靠谱,沈京墨看着她的笑颜,被她所鼓舞,也未再多说什么。
“小姐,我们这是去哪里?”走的不是出府的路,泠鸢不解。
“库房。”
“我们不出门吗?去库房做什么。”
沈京墨瞧着一脸激动,忘乎所以的人,宠溺地敲了敲她的额头,“总得搬张桌子去,否则,在哪里写字。”
“嗷!对对对,还有凳子,笔墨,瞧我,都忘了。”
“小姐,放那儿,我来搬,我来搬。”
“无事,你带上笔墨。”
沈京墨扛着桌子,泠鸢扛着椅子,拎着笔墨,俩人就这么明晃晃走出了库房。
出府的路上,下人震惊地瞧着自家少夫人,那可是要两个大男人一起抬的实木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