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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驯化一只狐狸需要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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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其他资本家的血好喝吗?”文和韵问道。

吃完饭,郭湘招呼着大家去后院听琴。他为人爽气,牌局一结束,就给林嘉鹿转了账。文和韵乐意跟郭湘合作,也是看中他这点。

郭湘搭着孙承研的肩膀走在最前面,跟刚认的“高材生兄弟”侃侃而谈,大聊自己本科毕业后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学习精神。文和韵与林嘉鹿跟在最后,偷偷讲小话。

“好喝,太好喝了。”林嘉鹿爱不释手地看着银行卡转账记录,“大和,你早说当吸血鬼乌贼那么爽,我也去当了。”

文和韵微微一笑,拿出手机点了两下。

“叮咚”,银行卡又显示一条转账。

小数点前的零比上一条还多。

林嘉鹿震惊抬头。

文和韵笑着收起手机:“我说了,你们输的钱我全包,孙承研不是也all-in了吗?”

林嘉鹿默默回忆了下孙承研推给他的筹码数量:“你是不是算错了,保研哥没输这么多啊?”

“正正好怎么叫吸血,只有超额才算,”文和韵向他眨眨眼,“怎么样,文老板的血是不是比其他人好喝?”

不仅好喝,血还够厚。

林嘉鹿登时一串彩虹屁:“文老板,文财神,你就是我的幸运星,你的血怎么能跟一般人比,那肯定是全球血库里都仅此一例的超稀有血型,这能用好喝形容吗?”

他掷地有声:“简直就是绝世佳肴!”

文和韵被林嘉鹿逗得心情大好,掏出手机还想再转几个零,被林嘉鹿按下了。

“大和,”林嘉鹿一脸正色,“虽然我们的好兄弟关系存疑,但我也不能光吸你的血,等着。”

他在手机上小小操作了一番,文和韵手里突然传出一声“叮咚”。

打开一看,有一笔来自林嘉鹿的转账。

一看金额,林嘉鹿把他从郭湘和小王那儿赢来的钱转给他了。

文和韵一愣。

林嘉鹿用手机挡住嘴,悄声说:“我吸其他资本家的血养你啊。”

不含调情意味的调笑像一股奇妙的蜜,汩汩流过文和韵的舌根,又在胸腔里化作海洋,浸透整颗心脏。

文和韵那根甜言蜜语、虚情假意都顺手拈来的舌头竟有些卡壳,他眨眼的频率变快了,手心发热,一时间接不上话。

林嘉鹿新奇地看着文和韵,看着他喝多少高度酒都面不改色的脸在自己的注视下,慢慢、慢慢变红。

哇哦,文老板好像被他撩到了。

优势在我!

下午在办公室被压着胡作非为的林嘉鹿总算扳回一城,一举夺回主动权。见文和韵不说话,他神清气爽,志得意满地凑过去,几乎把文和韵压在走廊转角:“文和韵,文老板?怎么啦,其他资本家的血不好喝吗?”

漂亮脸蛋带着张扬的神色越凑越近,在眼前东晃西晃:“还是你不想吸其他人的血,只想吸我的?”

林嘉鹿甚至不知死活地往下拉了拉领子,挑衅般露出干净的脖颈。

白皙的皮肤上,那些粉红痕迹早已消失。

……可真敢啊。

文和韵仿佛听到脑子里有根绷紧的神经,在看到林嘉鹿脖子的一瞬间,“啪”的一声,断了。

他猛地闭上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眼里已全无笑意。

笑面狐狸笑不出来了。

文和韵冷着脸的时候十分唬人,林嘉鹿没见过他这副模样,看得一呆,失了先机,被抓着手腕一旋身,压进了离楼梯拐角最近的无人包厢里。

前头,孙承研似有所感,下楼梯的脚步一顿,回头瞧去,队伍最末的二人已不知去向。

啧,又被死狐狸找着机会了。

主场作战果然优势大。

“大和跟小鹿不见了。”孙承研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礼节性地勾起嘴角,刘海底下,额角青筋直跳。

他说:“我想,我们要不要回去找找他们?”

“啊呀,没事没事,文老板不是跟另一个高材生在一起嘛,”郭湘摆摆手,“总共这么点地方,他俩也走不丢,指不定去洗手间,或者上哪儿找老板还是谁聊天去了。”

他热情地给孙承研拿来一个竹垫:“来来,高材生,坐这儿,这里正对琴师,听得更清楚。”

小楼之后还有小楼,下了楼梯再上楼梯。第二座楼形制特殊,一楼空置,二楼听琴,以竹为料建造而成,与竹林融为一体,原料化原景。琴师每晚八点在竹楼奏琴,演出约一个半小时,仅对来用餐的客人开放。

Z市这群商人,说热爱古典文化也好,说装模做样也罢,表面上对艺术文化的追求倒是人人狂热,更是尤为喜爱在山野竹林、小潭清渠这种极尽自然之美的场所欣赏高雅艺术。

据旁边喋喋不休的郭湘介绍,这家私房菜馆的预约已经排到半年以后了。

孙承研放下嘴角,冷冷道:“是嘛,那他们可真有闲情逸致。”

也不知是在说Z市商人,还是在说某两个“失踪者”。

……

无人的包厢内,前一桌吃饭的客人走得早,保洁打扫收拾过后残余的消毒水味道还散在空气中,门一关,一片黑暗,正为文和韵行了方便。

他的夜视能力也跟狐狸一样好,肆无忌惮地在林嘉鹿身上逡巡,垂涎的目光有如实质。

林嘉鹿虽然看不太见,但被眼前人如此专注地凝视,警报天线察觉到危险,瞬间竖起。

啊哦,好像翻车了。

“小鹿,宝贝,”文和韵一点也没有可能会被服务生发现的紧迫感,慢条斯理揉捏着林嘉鹿的手,“你太了解我了,我对别人的血一点儿兴趣都没有,饿了好久好久。”

他拖长了尾音,语气疲软,仿佛真的虚弱至此。

眼睛逐渐适应黑暗,隐藏在夜色中的真容浮现。林嘉鹿看见,文和韵的眼神贪婪到瘆人,从上到下,无形舔遍林嘉鹿每一寸裸露在外的肌肤,眼尾上挑,嘴角翘起,是极愉悦、坏心思极重一副表情,跟说话的语气分毫搭不上边。

装不出半分可怜。

两厢一对比,割裂感强得几乎将文和韵分成两个人,以至于林嘉鹿不自觉打了个寒噤。

林嘉鹿感觉到,文和韵的手指正从他手腕处一寸寸往上挪动,明明他还穿着衣服,那划过小臂、肘窝、大臂、肩膀、锁骨,最后停在脖子上,若有似无的触感,却像在直接剥离自己贴身的布料,摸完了,也剥完了。

林嘉鹿难耐地捉住文和韵的腕骨,喘息道:“你、你又不是真的吸血鬼,饿什么?”

那只被控制住的手犹嫌不够,尽力伸长手指,在林嘉鹿脸上作乱。手指的温度比脸颊皮肤更高,流连过他软软的脸颊肉、小精灵般的鼻子,挤压两瓣微微张开的唇,将它揉成启开的花骨朵,

几乎是一声叹息,文和韵着迷般呢喃道:“饿啊,每时每刻都饿,饿得胃痛难忍,心火在烧……宝贝,亲爱的,可怜可怜我吧,是你要来找我的,我已经在忍了,我很听话。”

饥饿的狐狸终于露出了本性,尖锐的牙一张,哄骗着怀中无处可逃的、天真的鹿。

“宝贝,”狐狸说,“我也想要奖励。”

可怜的狐狸,自私的狐狸,小心眼的狐狸,因为高渐书一句话嫉妒到抓心挠肝的狐狸。与蛇共享了第一口,还要独吞第二口。

好嫉妒啊,为什么高渐书这样的人也能得到小鹿的偏爱?一不会服软,二不会低头,有哪点比得上他文和韵。会带着小鹿游山玩水?起开,他玩得明白吗他。

好嫉妒啊,为什么小鹿要第一个去找高渐书?他们才是离得最近的,文和韵等啊等啊,等待被挑选,等待被比较,永远只能等到当林嘉鹿的第二、第三、第四,甚至最后一个备选项。怕自己不够有吸引力,他甚至还叫上了孙承研,没用,真没用,这家伙除了会和他抢小鹿,什么忙都帮不上。

好嫉妒啊,小鹿的前男友,能占据小鹿身边最亲密的身份那么久。三个月的每一分每一秒,他睁开眼睛就在想,他们什么时候分手。他想知道那个人是谁、跟小鹿之前什么关系、小鹿为什么要答应……他没有去查,假装和其他人一样洒脱。无所谓,不在意,一段summer love,有什么关系?

他都忍住了,他忍得很辛苦了。

好嫉妒啊,好难受啊,好生气、好烦躁、好焦虑,好想、好想……好想——

好想吃掉他。

为什么他们都可以,我不可以?

最强势的要求底下,却是最可怜的奢望。

狐狸露出了它火红色的大尾巴,在无人看到的地方摇尾乞怜。

请像对待他人一样对待我吧。

请摸摸我的尾巴,揉揉我的头。

请剥下我的皮毛,如果你想要它当一把扇子;请挖出我的眼睛,如果你喜欢它是两颗玻璃球;请抱我在怀里,如果你愿意把我当成毛绒玩具。

请让我一个人,也能成为你选择的理由。

狐狸的贪婪永无止境,野性难驯,却伪装得像条狐狸犬,小巧无害,主人勾勾手指,就摇着尾巴跑过去。

好可怜。

林嘉鹿手上的力道紧了又松,最后下定决心般,彻底放下了挡在他们之间的手,彻底陷入狐狸的把戏。

文和韵低下头,如愿得到了他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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