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叔註老子,始成,詣王輔嗣。見王註精奇,迺神伏曰:“若斯人,可與論天人之際矣!”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相关:【排球】猫步轻俏、听说隔壁直播间电竞男暗恋我、暗恋的人是快穿大佬、昨日莺时、喜欢你是我的眺望、教会偏执男主后我哭了、互换黎明、废后长安、总裁说“姐姐我也怕”、别烦我
殷中軍見佛經雲:“理亦應阿堵上。”
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后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谓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