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姨,你来看,这对水晶烛台,摆在这里好看?还是这里更好?”
陈姨放下手里的鸡毛掸子,走过来,皱眉看了一会。
“恕我直言,夫人,我觉得都差不多,我看不出来差别。”
陈姨是婆婆年前从乡下找来的,据说和盛向明家有着七拐八拐的亲戚关系,可她不识字、不懂音乐,还会在给她端来饭菜时,把大拇指浸进汤里。
这一切都让她感到不适,不过,为了丈夫盛向明,为了一个人拉扯他长大的婆婆,她忍了。
听到陈姨的回答,俞浅墨失望地低下头,“算了,陈姨,你去忙吧。”
九时三刻,盛向明还没有回来。
他最近总是很忙,常常凌晨两三点才回来,俞浅墨知道他的不易,横跨出版和报社两个行业,自然免不了应酬。
可是,他总不会忘了他们的结婚纪念日。
俞浅墨踱步到窗边,拉开窗帘。
深蓝色的夜幕中,挂着一弯新月,几颗星子一闪一闪,像调皮的小眼睛。
她看得出神,一时忘记等待的烦闷。
十一点,陈姨为她端来煮好的红茶。
她一闻味道就知道,煮过头了,可她实在需要红茶提神,等着盛向明回来一起庆祝这个意义非凡的日子。
“陈姨,请帮我拿冰块。”
陈姨板起脸,语气生硬。
“夫人,冰块没有了,老夫人说,老爷工作不易,我们这些女人在家里,能省则省,减去这些奢靡的开销。”
奢靡……吗?
从她十五岁起,她就爱上喝红茶,并且有一套自己的习惯:要把刚刚煮好、冒着热气的红茶,斟在洁白的骨瓷杯子里,再用小巧的银夹夹入方形冰块。
冰块撞击杯壁发出的清脆声音,红褐色的透亮茶汤里,冰块慢慢融化的姿态,都让她觉得愉快。
记忆中,她从未听父母说过,“冰块没有了”,仿佛家中冰箱里的冰块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只要她说一声,就会有人用冰桶盛好,送到她面前。
楼下庭院里响起汽笛声,一辆红色轿车缓缓驶入院内,她的心雀跃起来。
盛向明回来了。
她就知道,他不会忘记这个重要的日子。
走廊上响起沉重的脚步声,声音越来越近,她整理了一下头发,转身去开门。
门一开,浓郁酒气扑面而来。
盛向明两颊坨红,眼神迷离,他已经脱掉西装和马甲,露出贴身穿的白色衬衫。
多么奇怪,不过两年时间,过去那个清瘦、俊秀的男人就不见了。他开始有小肚腩,脸上偶尔发出油腻的光。
然后,她的视线落在他白色衬衫的领口上,那里有一抹浅淡的红痕,像极了她不小心擦在衣服上的口红。
她垂下眼,假装没看见。
从嫁给他那天起,她就已经决定要和他白头到老。
最疼爱她的父亲说,女人要以夫为纲,彼此忍耐和包容才能长长久久。
对她无微不至的母亲叮嘱她,女人幸福的秘诀,就是要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相信,只要她做到这些,她和盛向明一定会像父亲和母亲一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她扶盛向明到沙发坐下。
“喝杯红茶醒醒酒吧?陈姨刚煮好的,不凉不烫刚刚好。”
盛向明仰头靠在沙发上,双眼半阖,“嗯”了一声。灯光投在他脸上,照出一片倦容。
她把红茶端到他面前,盛向明就着她的手,一口气喝下大半杯,又闭上眼睛。
俞浅墨放回茶杯,拿起桌上那一对烛台,献宝似地奔到他身边,摇醒他。
“向明,你看,这只水晶烛台是不是很漂亮?像不像我们结婚时,在槟城看过的大海,淡青色的、朦胧的,像梦境一样。”
“这是我从威尼斯订购的,等了两个月呢,幸好赶上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她的话还没说完,盛向明忽然坐起身子,从她手里抢过那只烛台。
他看着她,眼神没了刚才的涣散,却满是赤裸裸的厌憎,让她心头一惊。
他从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
他为什么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
仿佛她是他的仇人。
盛向明忽然抬起手,重重把那只水晶烛台砸到地上。
“砰!”
伴着一声锐响,水晶烛台断成两截,一些细小的碎片飞溅至各处。
俞浅墨睁大眼睛,“向明,你……你在做什么……”
“买买买,就知道买!”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盛向明的怒喝打断,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暴怒。
盛向明的怒意,尚未到达顶点。
他抬手指着她,历数她的罪过。
“结婚两年,从不知道打理家事,只知道买衣服、买首饰、买书!”
“我就没见你做过一点家事,男人在外面喝了酒,知道买这些没用的劳什子,就不知道给我准备点醒酒汤?!”
他越说越激动,逼近她,怒视着她。
“人家的太太,懂得搞外交,在外周旋,帮衬丈夫,你呢?叫你去参加太太组局你从来不去,说什么自己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