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东市,他并非真的要去买家具,而是作为外出的借口。
东市的货品种类不如西市全,他转了好几圈,货比三家才买下了两张价格实惠的八仙桌和八个条凳,唯一的瑕疵就是几个角有些磨损。
他不会和老板讲价,但是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配上一颗真诚的心,总能打动店家,并以人情价买入,店家还免费将家具装车送去摊子。
他步伐轻盈地走下木匠铺台阶,没原路返家,而是径直走向了东市最有名的布庄。
游丝坊。
游丝坊的佣工见到熟客前来,热情介绍一番当季新品,价格由高到低全都拿出来展示。
王衔月买桌椅时极其谨慎,不愿多花一分冤枉钱,但对于给凌甘买衣服,他宁愿买贵也不买寻常的。
衣服款式多样,绣娘所绣的图案难度和精细程度不同导致同样的衣服料子却价格不同,让人看了眼花缭乱。
经过几轮难熬的筛选,王哥儿在三套常服和一套绛红色的里衣间犹豫了片刻。
是给夫君选干活时穿的衣服还是居家的衣服呢?
忽然,脑海中浮现出凌甘总是穿着灰扑扑且破了洞的里衣的样子,和那张清冷贵气的脸互为矛盾。
绛红色……王衔月捏着里衣衣角陷入沉思。
凌甘穿深色极好看,能将那份英气显出来,但是家中衣橱里只有几件破布麻衣。
得给夫君置办一身舒适的里衣,起码穿久了睡觉时不会发出“滋滋”的静电,能够踏踏实实睡觉。
纠结快半个时辰,佣工们的热情被消耗完,各自转身继续未完成的工作。
他指尖拂过那匹不论是光泽度还是柔滑的触感都是高品质的绛红色绸料。
他对东家勾起唇角,对自己的审美颇为满意。“我要这匹布料给我夫君做衣裳,就按我给的尺寸,做一身贴身舒适的里衣。”
夫君的尺寸他早已烂熟于心,数个并肩而眠的夜晚,甚至只是目测,凌甘的身形早已刻在他心里。
之所以选择观察法,是因为他没胆量向凌甘提量体裁衣的事情,万一他控制不住自己小鹿乱撞的心,场面定会失去控制,为了不生事端,只好依托自己的好记性和一双好比尺子精准的眼睛。
三日后,新衣制成。
王衔月将它仔细包好,藏在枕下,心跳莫名有些快,像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坏事。
打烊后,照例是清扫、对账、歇息。
熹微月色入户,满地银辉。
王衔月洗漱完毕,见凌甘还穿着那身被油烟浸染和多次搓洗得有些发旧的白色里衣,正坐在床边擦拭他心爱的金手指,神情专注得很。
“凌甘。”王哥儿唤他,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温润,“给你买了样东西。”
凌甘抬头,眼中露出些许疑惑。
王衔月模仿着变戏法的手法,神神秘秘的从枕下拿出那个布包,娇羞地递过去,“换上试试,料子应该……比你身上这套舒服些。”
“给我买的?刚赚钱就给我买新衣裳,是不是对我太好了?
凌甘半信半疑地放下能玩植物大战僵尸的手机,接过布包。
包袱打的结偏复古,现代的凌甘从来没见过,用指甲扣半天也解不开,见他磨蹭,王哥儿帮着解开。
那抹诱惑的绛红色映入眼帘,凌甘震惊地挑起眉目,心里犯嘀咕。
这哥们给自己买这妖艳性感的衣服,还让自己当面试一试,会不会有些暧昧了?
凌甘尴尬一笑,抬眼看看一脸赤诚的王衔月。
王哥儿看起来不像是龌龊之人,只是发自内心笑着鼓励他,“快试试合不合身。”
大概是自己多想了,人家或许就没往那方面想!
凌甘嘲笑自己太过自恋,起身背对着哥儿,开始解自己身上旧衣的系带。丝丝缕缕的光线下,他肩背的线条随着动作起伏,宽阔而流畅,覆着一层匀称的薄肌,是常年科学健身的结果。
圈内大半的男艺人都以大块头大肌肉为标杆,练多了就成了大块头,很多女友粉看了“变丑”的自担,都蒙着眼睛装作当初眼瞎脱粉了。
凌甘不一样,他不追求肌肉含量,也不刻意撸铁,只要身体有劲儿,体态良好即可。
旧衣滑落搭在屏风上,他拿起那件绛色的里衣,利落地套上。
他将衣襟裹得整齐,衣料摩擦的生意听得格外清晰,太安静了,不正常。
这才想起屋子里消失的第三个人来。
凌甘:“徐月哪去了?平常他练完功就会回来的,这都多晚了。”
王衔月一愣,下意识咬着唇瓣含含糊糊道,“嗯……他去和几个好友叙旧喝酒去了,让我们今晚睡觉不等他了。”
与此同时——
徐月一个人躺在粗壮的树枝上,看着宛若丝绸的星河偷偷抹泪。
往年今日,他身边有公子相伴,二人躺在营地帐篷上共饮烈酒。
现在沦落到一个人躲在暗地,给公子和夫郎“恩爱”腾地方。
他晃动着只剩底的酒瓶,红晕覆在脸上,声音委屈极了。“看来是我多余了,耽误夫夫恩爱了。”
“也是,明明新婚燕尔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我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和他们住在一起,难免让夫郎心里不舒服……”
“可是,我不在公子身边,万一他受伤了怎么办?被欺负怎么办?”
“不行,我就算厚着脸皮也要和他们在一起!”他猛地起身,树杈跟着身子晃了晃,“我可以在房子旁边再盖一个小木屋住进去!”
凌甘:“最近太忙了,都没让他休息几天,老友相聚,今晚他定会喝多,明日就咱俩上工,让他好好睡一觉。”
王衔月原本只是含笑看着,可当那抹红色逐渐覆盖住那具熟悉的身体时,他的目光便有些挪不开了。
凌甘低头系着衣带,类似酒红色的绸缎极为服帖,将他平直的肩膀、紧窄的腰线勾勒得清清楚楚。
衣料随着他的动作在光芒下泛着细微的光泽,明明是最简单的款式,却因这颜色和极其的贴合,生出了令人移不开眼的性感,与他平日里冷清的气质形成一种极具冲击力的反差。
尤其是当凌甘抚平腿下褶皱,转过身来——
王衔月的呼吸几不可察地一滞。
绛红色的丝绸包裹着紧实的胸膛,往下是收束的腰腹,再往下……
或许是衣料太柔软贴身,又或许本就是天赋异禀,那轮廓竟被清晰地凸显出来,分量可观,沉甸甸地存在感十足。
凌甘似乎并未察觉任何异样,抬眼看已经愣神的对方,他疑惑地扯了扯袖口,又低头看了看衣襟,眉头微微蹙起,“有点紧?”
他问,声音依旧平淡。活动了一下肩膀,胸膛的肌肉在丝绸下微微起伏,那蛰伏的轮廓也随之轻晃。
王衔月只觉得一股热血“轰”地一下直冲头顶,脸颊耳朵瞬间烧得滚烫。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觉得口干舌燥,视线像被烫到一样想挪开,却又不受控制地粘在那抹惊心的红色轮廓上。
下一秒,一股温热的液体毫无预兆地从鼻腔涌出。
“不好!”王衔月慌忙抬手捂住鼻子,指尖立刻触到一片湿滑黏腻。他尴尬得无以复加,简直想立刻遁地而走。
凌甘这才将目光从新衣上移开,看向流鼻血的他,紧张上前,“怎么回事?”
“没、没事……”王衔月声音闷闷地从手掌后传来,鼻血却流得更欢了,几滴鲜红落在前襟,触目惊心。他简直欲哭无泪,这辈子,加上上辈子,都没这么丢人过。
凌甘不是看到他人窘迫嘲笑的人,转身迅速从水盆边扯过干净的布巾,在水里浸湿又拧干,然后不由分说地一手轻轻按住王哥儿的额头,一手用湿布巾小心地替他擦拭鼻子周围和手上的血迹。
微凉的布巾贴在皮肤上,稍稍缓解了燥热。王衔月被迫微微仰着头,从这个角度,他能看到凌甘近在咫尺的优越眉眼,以及那酒红色衣襟下随着动作若隐若现的锁骨。
糟糕!鼻血似乎又有汹涌的趋势。